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

关于“戏为二例”的一个,或许没有必要的,说明

或许没有必要,是因为,如果您看了我的博客以为我也“俄狄浦斯”什么的,那您以后也不用看我博客了。我所做的,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他人之身,为了好玩而已,要怪的话怪弗洛伊德去吧,呵呵。至于这个“其他人”,我想Cohen爷爷不会介意我跟他开了这么个小玩笑吧,哈

夜梦焦灼:我梦到了今天晚上要踢的一场比赛,曼联对阿森纳。梦中的结果是3:5,小法加时的时候还打进了一个直接任意球,为枪迷们带来了一场酣畅淋漓的胜利。可今早起来一看,小法根本就上不了场,这真是莫须有的一场梦!但还是希望我厂能够凯旋归来!

这个比赛的过程倒不是我关心的主要对象,而是比分。3比5,这个数字是怎么来得呢,而且在梦中我还有点模棱两可地想到了两个4,比如4:4什么的。想起了弗洛伊德说我们梦中的一切都有其清醒生活中的来源,只要你能想得起来的话,哈。恩,想想看,确实,昨晚睡前似乎真的回想了一下阿森纳与凯尔特人的比赛,5:1,3:0。恩,那么那个4是我在朦胧的睡前阶段下意识地做了什么加减法?不确定。起来写了其一之后出去买早饭,哦,才一下子想起了那个4是从哪来的,我桌面上的硬币剩下了2.4元,昨天(我还记得)我一定是用那个4角来衡量着什么来着:这能买啥啊?之类的。恩,那就是了。——这么说弗洛伊德被证明是对的了?这个问题我一点也不关心,也根本就不是问题所在。如果您读弗洛伊德想去里面较个1是1,2是2的真儿,那您也别去读了,同样,我的博客您也不用看了,会少了很多乐趣。

夜梦焦灼:在梦里我还梦到了远方北方的某位女性友人。他妈的难道我只能在梦里才能拥有某种正常的感情生活了?情圣啊情剩……

声明:上述梦的内容与这两个例子一点关系没有,——您相信我吗?

无奖猜谜:上述两个例子中有一个说法根本不见于弗洛伊德的著作,是我的一个杜撰,您能猜出是哪个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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